信阳骐迹
标题: [原创] 别把快乐交出去 [打印本页]
作者: 百灵 时间: 2009-1-6 21:45
标题: [原创] 别把快乐交出去
平时,我们常常把快乐不知不觉地交给莫些事——孩子的一次不听话,我们可能把快乐交出去半小时;丢失一件心爱的东西,我们可能把快乐交出去半天;别人一次误会,我们可能把快乐交出去许多天;没得到某个预期的职位或者名次,我们可能把快乐交出去几个月;同事间一次摩擦,自己的一点错误,都可以让我们轻而易举地把快乐交出去~~~
其实,相比之下,快乐比这些事都宝贵。可是,我们到底怎么把快乐交出去的呢?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快乐的主人,自己完全可决定是不是把快乐交出去,特别是不把快乐交给许多并不要紧的人、事、物。
不把快乐交出去,是一种简朴而深刻的生活智慧,让我们意识到,我们是快乐的主人,我们想快乐,就得到快乐;不想交出快乐,快乐就不会离我们而去。
作者: 信阳小市民 时间: 2009-1-6 21:49
[em52]
作者: 红山 时间: 2009-1-6 22:03
[em52]百灵丫头不会造反吧?阿弥陀佛
作者: 百灵 时间: 2009-1-6 22:12
以下是引用红山在2009-1-6 22:03:17的发言:
百灵丫头不会造反吧?阿弥陀佛
怎莫讲 [em65]
作者: 野狼 时间: 2009-1-6 22:12
百灵,我的政委想交给你当了。。。[em64]
作者: 野狼 时间: 2009-1-6 22:19
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快乐的主人,自己完全可决定是不是把快乐交出去,特别是不把快乐交给许多并不要紧的人、事、物。
不把快乐交出去,是一种简朴而深刻的生活智慧,让我们意识到,我们是快乐的主人,我们想快乐,就得到快乐;不想交出快乐,快乐就不会离我们而去。
百灵,此话可以传世。
作者: 赤脚 时间: 2009-1-6 22:26
快乐至上![em57]
百灵把快乐提高到人生的至高境界了。赞同![em60]
作者: 快乐时光 时间: 2009-1-6 23:47
这是对俺的最好注解--知音呀!!![em57]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-1-6 23:48:17编辑过]
作者: 南湖渔翁 时间: 2009-1-7 08:10
以下是引用野狼在2009-1-6 22:12:53的发言:百灵,我的政委想交给你当了。。。
我同意!
作者: 寂寞沙洲 时间: 2009-1-7 08:36
经典!!!
作者: 老鬼 时间: 2009-1-7 08:48
以下是引用寂寞沙洲在2009-1-7 8:36:44的发言:
经典!!!
作者: 蜗牛 时间: 2009-1-7 09:06
以下是引用野狼在2009-1-6 22:12:53的发言:百灵,我的政委想交给你当了。。。
那就让百灵当副政委好了[em55]
作者: 老九 时间: 2009-1-7 09:21
以下是引用蜗牛在2009-1-7 9:06:14的发言:
那就让百灵当副政委好了
同意!
作者: 四月天 时间: 2009-1-7 09:37
以下是引用老九在2009-1-7 9:21:29的发言:
同意!
严重同意!!
作者: 会员乙 时间: 2009-1-7 09:39
[em09][em221][em65]哦、、、、、、、、还是不交出去的好!!!!!!![em01][em01][em01][em225][em225][em225]
作者: 不想注册 时间: 2009-1-7 11:05
快乐属于我们自己!!![em57]
作者: 小果果 时间: 2009-1-7 11:10
以下是引用蜗牛在2009-1-7 9:06:14的发言:
那就让百灵当副政委好了
[em80]
作者: 南湖渔翁 时间: 2009-1-7 15:58
不要求你把快乐全交出来,只要分给我们"一点"就行了!
作者: 赤脚 时间: 2009-1-7 17:53
什么越分越多?快乐!
作者: 百灵 时间: 2009-1-7 23:47
以下是引用蜗牛在2009-1-7 9:06:14的发言:
那就让百灵当副政委好了
no no 只是要快乐 其他的就没必要了 [em55]
作者: 天涯孤客 时间: 2009-1-7 23:52
[em103]
作者: 阳光骑士 时间: 2009-1-8 09:23
[em59]百灵感悟到人生的真谛了~~~~~~~~~
作者: 罡子 时间: 2009-1-8 10:40
太经典了!十分赞同!
作者: 灵犀一指 时间: 2009-1-8 13:01
哭也一天,笑也一天,过好每一秒.......
上天是公平的,拿走你的,会补偿给你
作者: 鑫鑫 时间: 2009-1-8 14:31
哲理`啊!!!!![em60]
作者: 神雕 时间: 2009-1-9 14:24
以下是引用赤脚在2009-1-6 22:26:10的发言:
快乐至上!
百灵把快乐提高到人生的至高境界了。赞同!
作者: 红山 时间: 2009-1-9 15:51
[em57]以下是引用蜗牛在2009-1-7 9:06:14的发言:
那就让百灵当副政委好了
作者: 四月天 时间: 2009-1-9 18:26
开心就好!!
作者: 欣鱼 时间: 2009-1-9 22:18
祝贺百灵升职副政委!哈哈![em57]
作者: 童昕的约会 时间: 2009-1-9 23:44
快乐是自己可以给自己最好的礼物!
百灵姐姐,你的话简单睿智,有着不同凡响的涵义!
快乐属于你,属于我,属于我们大家!
作者: 木瓜 时间: 2009-1-10 21:31
我们是快乐的主人,我们想快乐,就得到快乐;不想交出快乐,快乐就不会离我们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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