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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办法
(一) 竞赛体表队:竞赛共组织4支代表队,分别是市直体表队、浉河区代表队、平桥区代表队、南湾管理区代表队。每支代表队由50组成,其中:老年男子10人,中年男子10人、青年男子10人,少年男子10人,女子10人。浉河、平桥、南湾管理区代表队分别由浉河区、平桥区、南湾管理区负责组队,市直系统代表队由市体育局负责组队。
(二) 竞赛报名:竞赛运动员按组别报名,竞赛共设老年组、中年组、青年组、少年组、女子组(年龄不限)。
(三) 竞赛规则:按组委会制定竞赛规则执行。
(四) 竞赛奖励:竞赛只设个人赛,按组别取个人成绩前8名,根据名次颁发不同品级的信阳毛尖;同时,设若干优秀组织奖。
(五) 竞赛要求
1、 参赛车辆要求:车辆运动员自备,必须是质量可靠的山地自行车,其他自行车不能参赛。(比赛前几天由俱乐部为大家拆除衣架,支架等不必要的影响安全的零件,比赛结束后再行恢复。)
2、 运动员必须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、手套、风镜等安全装备。
3、 各代表队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。
4、 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带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牌。
5、 比赛前检查好自行车并通过检录处认可。
6、 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 |